“這些奸細必須揪出來,要是不揪出來,随時都是一顆能炸死人的雷!”
“如果奸細中有金丹,開啟殺戒損傷可就太慘重了!”
全體将領都對此感到惱怒而又擔心。
蕭戰道:“大家想想辦法,看看有沒有什麼好辦法,能夠快速将奸細全部揪出,咱們還得抓緊訓練新兵,否則花費大量時間在揪奸細上,一旦譽王禦駕親征,新兵毫無戰力,勝算渺茫!”
蕭戰說完。
全體将領,都開始思考和議論起辦法來。
然後大家紛紛獻策。
但都被蕭戰一一否決了。
理由是太慢了!
得要三天内,就能将一千萬奸細全部揪出的辦法。
于是,大家又繼續想。
就在這時,一個十歲大,穿着一身銀色铠甲的小男孩,手提兩把南瓜大錘,上前說道:“父王,孩兒有個辦法,不知道可不可行。”
“噢!”
蕭戰慈愛一笑:“我兒樂樂不僅能打戰,還能想辦法,快說來與父王和衆将聽聽。”
“得令!”樂樂抱了個拳,說道:“自從孩兒穿上铠甲,騎馬打戰以來,肩膀和雙腿,都被铠甲給磨破了皮,留下了很粗糙的皮膚,與其他地方的皮膚不一樣。”
“譽王派到新兵中的奸細,肯定都是經過長期訓練的精銳,不然不會派來當奸細這麼重要的任務。”
“所以孩兒認為,他們的肩膀和雙腿上,一定也有粗糙的皮膚。”
“而新兵,是沒有當過兵的平民,就算騎過馬,沒有穿铠甲,不會磨出那樣的皮膚。”
“隻要讓新兵們,全部脫掉衣服褲子,一個個的看過去,把肩膀和雙腿有粗糙皮膚的挑選出來,然後數一下人數,有一千萬個,那就基本上揪出奸細了。”
說到這,樂樂還補充了一句:“這隻是孩兒的想法,不知道可不可行。”
“哈哈哈!”
蕭戰以及全體中郎将以上的将領,全部放聲大笑了起來。
聽聞笑聲,樂樂頓時面紅耳赤的道:“不行就當我沒說,不要笑我嘛!”
言承義捏了捏樂樂的臉,笑咧嘴道:“我外甥出的主意,怎麼能不行?太行了!行到大家都開心的笑了!”
“真的?”
樂樂頓時精神振奮。
“當然真的了。”言承義脫下衣服,指着肩膀道:“你看,你大舅舅常年穿盔甲穿出來的,兩邊大腿也有類似的死皮。”
言承志也露出肩膀道:“你二舅也有,這是穿铠甲之人的标配,我外甥不僅力大無窮,還聰明絕頂,二舅佩服的五體投地!”
“世子殿下真乃神童啊!”
在場的将領,都紛紛豎起大拇指誇贊樂樂。
可給樂樂高興壞了。
“父王,這麼說,孩兒的辦法可行了?”